新京报讯(记者张静姝)近日,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在持续检查出租房屋时,发现多起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为。
近日,红星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对辖区出租房屋入户走访时,发现旧宫镇某小区一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出租人行政罚款的处罚。
与此同时,黄村镇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黄村镇某村一出租房主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。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人处以行政罚款处罚。
大兴警方提示,出租房屋登记不仅是法律义务,更是防范犯罪、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。出租房主作为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负起出租房屋安全责任,如实登记本人出租的房屋信息和实际租住人员信息,定期检查租赁房屋使用情况,确保房屋使用安全。若发现出租房内有可疑人员或活动,请立即向警方报告。
编辑 甘浩
校对 卢茜